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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宁波离婚律师

    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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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

    * 来源 : * 作者 : 宁波离婚律师

  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1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,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,除约定的外,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 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夫妻1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,需征得配偶的同意。


   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,1般来说,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

    (1)工资,奖金;

    (2)生产,经营收入;

    (3)著作权,专利权,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;

    (4)继承的遗产(但遗嘱规定只有夫妻1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);

    (5)受赠的财产(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1方的除外);

    (6)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;

    (7)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,住房公积金;

    (8)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,破产安置费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