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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分居两年怎么样判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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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分居两年怎么样判定

    * 来源 : * 作者 : 宁波离婚律师
    关键词: 宁波离婚律师

    1、分居两年怎么样判定

    1、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两年,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,双方分开居住两年,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(包括性生活等)。虽然不在1起住了,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,而是因为其他原因。比如因工作地点原因,或其他客观原因的,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。

    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79条【诉讼离婚】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  

  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 

    有下列情形之1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  

    (1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  

    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  

    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  

    (4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;  

    (5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 

    1方被宣告失踪,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 

  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1年,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  2、如何证明分居两年

    现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生活的情况非常多,但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。所谓夫妻两地分居通常是夫妻双方在继续夫妻关系的前提下,终止共同生活,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况。像这样的情况持续满两年,法律上就可以认定夫妻分居。

   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宁波离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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