虐待家庭成员是什么
* 来源 : * 作者 : 宁波离婚律师
民法典修正草案公布稿第1042条中规定:“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。禁止遗弃家庭成员。”民法典专家指出,要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,而不应仅禁止虐待中的家庭暴力。
民法典将此修改为:“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”建立和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,就必须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,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。家庭成员间的虐待,是指用打骂、冻饿、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摧残、折磨家庭成员,使他们在肉体上、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。
虐待家庭成员,破坏了家庭的和睦生活,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准则,亦为法律所不容。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即构成虐待罪,要受刑法所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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